腾迅集团员工出入厂区管理办法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腾迅电子公司、腾迅电池公司的人员、车辆、物资的法律规范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出入腾迅电子公司、腾迅电池公司的所有人员、车辆和物资。2 区域的划分2。1 厂 区:指电子公司和电池公司的办公区和生产区的总称.2.2 办公区:指 1 # 横路以南区域(不含电池公司生产车间、电池公司仓库)。2.3 生产区:指 1 # 横路以北区域(含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冷冻和机电维修车间),以及电池公司生产车间、电池公司仓库。3 管理职责3.1 电子公司办公室、电池公司人事总务部为厂区人员、车辆、物资出入的归口管理部门.3.2 电子公司安全环保部协警分队负责区人员、车辆、物资出入管理的执行、监督和检查工作。3.3 电子公司值班长协助监督生产区人员、车辆、物资的出入管理工作。3。4 厂区各部门配合做好生产区人员、车辆、物资出入的管理工作。3。5 厂区各部门根据本办法协助做好与本部门相关的人员、车辆、物资出入的管理、解释和说明工作.4 人员出入管理4.1 本厂区员工出入管理4。1.1 本厂区员工上、下班必须由公司正大门进出,上、下班出入厂区需在协警室刷卡,未带 IC 卡者,需填写《未刷卡证明》,考勤以 IC 卡所刷时间或有效的《未刷卡证明》为准.4.1.2 厂区所有员工未带 IC 卡迟到、早退者,由值班协警记录于《员工迟到早退登记表》上,每周一上午汇总分别报到电子公司办公室和电池公司人事总务部。4.1.3 员工上班期间进出厂区需刷 IC 卡,没有刷卡者由值班协警在《员工迟到早退登记表》上记录,事后由办公室向部门经理证实是否公出,并在备注栏中注明,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随车出入的员工凭《出车调度单》进出厂区.4.1.4 本厂区员工凭有效工作证进入生产区,值班协警有权检查工作证,未带工作证者在中岗亭登记后领取《生产区出入证》出入,《生产区出入证》押金 10 元。4。2 本集团其他公司员工出入管理4.2.1 本集团其他公司员工凭本人工作证或临时工作证统一由正大门进出厂区,且原则上只限于办公楼区域,未佩证员工视同外来人员。4.2.2 本集团其他公司员工进入生产区办理公事须经公司部门经理同意。4.3 外来人员出入管理4.3.1 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值班协警必须征得被访人同意,客人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协警室办理登记手续,填妥《会客通知单》(已提前电话预约的贵宾除外),由值班协警指引前往受访部门;出厂区时,由值班协警收回并确认《会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