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资料管理计划一、 前言为了法律规范项目资料的管理,指导项目部做好各项目的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项目工程资料管理规定
本规定的制定依据,为国家现行标准、工程局、公司有关项目资料管理办法,结合北京地区的地域特点和实际情况
本规定适用于各工程项目的技术资料管理,包括工程竣工资料和项目管理资料的管理
本规定为暂行管理办法,与《项目专兼职资料员工作手册》配套实施,并随郑州分公司的进展将不断更新、补充和完善
本规定由莲石湖技术质量部负责解释
二、 项目工程资料的组成(一)项目工程资料包括以下 6 个组成部分:1、施工技术管理资料;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3、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资料;4、竣工图;5、工程音像资料;6、项目管理资料
(二)项目工程资料的组成份数:其中,1—4 部分为工程竣工资料,其保管的份数应在保证合同规定的份数的基础上,再增加一套以供公司档案室存档
若合同未明确竣工资料的份数,则至少应保存 3 份完整的原件,工程交付时移交建设单位 2份(其中 1 份移交当地城建档案馆),另外 1 份原件移交分公司档案室(最终移交公司档案室)
5-6 部分为项目管理资料,主要供工程评优和项目法施工、贯标检查时使用
资料应及时生成和归档,相关责任人应保证留 1 份完整的原件资料存档,工程竣工后,随竣工资料移交公司档案室
三、 项目各相关人员的管理职责(一)项目经理是项目质量技术资料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工程资料的统筹管理和人员安排,参加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和评定,对项目工程资料的管理负领导责任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是项目质量技术资料的直接组织人,对项目经理负责;全面负责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移交;负责组织对各分部工程进行验收,并评定各分部工程的质量,参加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负责定期收集不合格品情况,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并报分公司
对项目工程资料的管理负直接责任
(三)项目内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