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世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财产管理办法1、目的与适用范围1
1 为了加强公司对行政财产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行政财产包括行政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消耗品
1 行政固定资产的内容:房屋及建筑物、非生产性管理用具、器具、车辆、电脑、设备等物品
行政固定资产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A
耐用年限一年以上;B
单位价值 2000 元以上
2 不同时具备上述行政固定资产的两个条件的物品为低值易耗品或消耗品
3 本办法适用于上海世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
2、管理职责2
1 董事长办公室2
1 建立公司行政资产总帐及明细帐,做到使用部门、行政管理部、财务部三帐一致,帐、物一致,并按时上报相关报表及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情况;2
2 正确、及时办理行政资产的增加、转移、报废等手续,做好账务处理;2
3 负责登记各部门资产管理责任人名单并指导、监督、检查各单位的资产管理、使用及维护工作;2
4 每季度组织资产清查盘点,核对帐实,并上报盘点报告;2
5 负责组织行政资产维护与维修,确保正常使用; 2
6 编制行政资产编号并贴制标识
2 财务部2
1 负责建立行政资产数量、金额的总账和明细账,统一核算,建立健全核算凭证和账卡,正确填报相关会计报表;2
2 办理行政类固定资产增值、转移、盈亏、报废等的财务手续;2
3 计提折旧及账务处理;2
4 参加行政管理部的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3、管理内容、要求和方法3
1 行政财产费用的申报和审批3
1 固定资产审批流程3
1 因工作需添加固定资产的,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中说明增补原因,对资产的规格,型号,品牌等提出详细要求
2 申请需经部门主管领导、董事长办公室、董事长签字审批
部门负责人对申请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负主要审核责任;董事长办公室做复审并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