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冀南商城行文及文件审批管理规章制度 为提高企业发文质量,充分发挥公文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发文的管理 凡属企业正式文件的上报和下发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统一编号登记并存档,各部门不得自行发送未经备案登记的正式文件。 二、发文的范围(一)凡是以企业名义发出的通知、决定、请示、报告、行政文、党委文、简报、合同等,均属发文范围。(二)公司下行文件主要用于:1、 发布企业规章制度;2、 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的企业文件;3、 企业行政文、党委文、简报;4、 发布有关决定和通知;5、 其他有关的重大事项。(三)企业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主要用于:1、 向上级部门呈报工作总结、计划、请示、报告等;2、 同有业务来往的单位联系有关企业合同、协议等;3、 向下级部门下发的行政文、党委文、简报、通知等。 三、公文处理流程 1、拟稿 各部门根据上报内容起草相关公文,仔细填写行文审批单,详细写明拟稿部门、文件内容、发送范围、打印份数,交由本部门主管领导核稿、签字. 2、送审 各部门起草的公文经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交行政办公室进行审核. 3、核稿 行政办公室对拟报公文格式、文字等进行审核.4、批阅 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文件,通知相关部门报送党政一把手批阅签字。5、打印 经党政一把手批阅签字同意印发后,相关部门将行文审批单交由行政办公室,方可编号备案、打印。6、分送 打印好的正式文件由行政办公室负责分送。7、上报 需上报上级部门的文件,经主管部门负责人检查后,由相关部门负责上报。 8、备案 所有行文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编号、备案、存档。 四、公文传递程序1、以企业名义对外发文,由相关部门拟稿后,交行政办公室核稿,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文件,相关部门送党政一把手批阅签发;企业对内发文,拟稿、核稿程序同上,由相关部门送党政一把手批阅签发行政办公室负责统一编号、打印、核对后发出并存档。凡企业上报上级部门文件,必须请示党政一把手批阅签字同意后方可上报,否则,一律不得上报。2、企业接上级部门来文,一律先交行政办公室登记,由行政办公室交给相关职能部门报主管领导拿出拟办意见,交企业党政一把手批示,行政办公室按批示意见交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办理完成后,将办理结果及来文一并交行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负责向总经理反馈及存档. 3、所有正式文件的制作、打印、分送均由行政办公室负责,以确保公文质量. 五、本制度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