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监控系统管理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视频监控系统管理的职责、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重要风险识别与控制、检查与考核、报告与记录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视频监控系统管理
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无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 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为现有视频监控系统、新建视频监控系统、软件操作系统、硬件控制系统整合总称
视频监控系统包括图像采集设备、声音采集设备、报警感应设备、信号传输载体、存储处理设备、终端显示设备、平台运行软件载体等
2 视频监控范围视频监控范围包含生产区域和非生产区域,生产区域主要指生产集控、辅控、炉外、除灰、煤场、采制样、易燃易爆区域、重点安全监管区域、发电部认为重要区域(不包含锅炉火焰视频)
非生产区域主要指公众聚集区(厂区外围、办公区、厂房办公区出入口、人员通道)、人员密集区域、综合部消防保卫专业认为重要区域
1 公司分管领导审批视频监控系统使用权限
2 综合部4
1 审批燃料内控区域涉密部分的使用权限
2 本部门视频监控系统使用权限的需求申请工作4
3 日常使用、定期操作、配合试验、故障报修等工作
3 技术支持部4
1 审核使用权限的申请和区域分类
2 系统使用培训、配置更新、存档管理
4 各部门区域设备的日常使用,定期操作、配合试验和故障报修等工作
5 承包商检查、保养、维修、清洁、试验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并进行记录
5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5
1 本标准依据的流程5
1 视频监控系统使用权限管理流程(见附录 A 图 A
2 视频监控系统故障修理管理流程(见附录 A 图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