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章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公司的证章管理工作,避开因管理不当造成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的所有文件、证照和印章的管理
三、 职责:1、人事行政中心负责印章的刻制、保管,检查各部门证章的保管和使用情况
2、各相关部门及指定人员负责使用保管证章,并及时填写《印章发放(备案)登记薄》
四、文件、证照、印章的定义:文件及证照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等证照;公司合同、评估报告、章程、法人身份证明及文件;与公司有关的政府部门专门文件;公司其它重要文件;公司印章指以公司名义刻制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包括公章、私章、部门章、专用章等
公 章指对外唯一代表公司形象的印章,代表企业权力、凭信和职责,是企业法人的象征
法人章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私人印章
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
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
其他印章质量章、收货专用章、业务章、出库专用章等
印鉴将印章盖于纸上后而形成的书面印章样板
五、文件及证照管理(一)文件及证照应统一存放于人事行政中心,实行专人管理,保证文件及证照的安全与完整
(二)各部门负责办理的公司文件及证照,在办理完毕后,应及时将原件交人事行政中心保存,并做好登记手续
(三)对文件及证照,人事行政中心需进行全程监管,对公司的重要文件及证照进行收集、归档
各部门应配合,将留存在本部门的重要文件和证照定期移交人事行政中心,相关证照年审工作交由人事行政中心负责
(四)借出文件和证照时,须在《文件、证照借出登记表》上注明用途,并经总经理或委托人签批后执行
(五)各部门因公借用公司文件或证照,在办完相关事务后应及时归还
如该部门仍需该文件或证照办理其它事务,应先退还人事行政中心登记后续借,避开在部门积压,同时让人事行政中心的保管人员了解档案或证照去向
(六)必须爱护所借用文件或证照,不得擅自转借,不能损坏或丢失
交还时必须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