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个体工商户贷款管理办法

个体工商户贷款管理办法_第1页
1/16
个体工商户贷款管理办法_第2页
2/16
个体工商户贷款管理办法_第3页
3/16
瓮农信发〔2024〕68 号关于印发瓮安县农村信用社个体工商户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信用社、分社:为加强瓮安县农村信用社个体工商户贷款管理,法律规范操作程序,联社根据实际制定了《瓮安县农村信用社个体工商户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组织员工学习并遵照执行。附件 1:瓮安县农村信用社个体工商户贷款管理办法 附件 2:瓮安县农村信用社个体工商户信用等级评定审批表附件 3:瓮安县农村信用社个体工商户信用等级评定调查表二○○七年十一月十三日主题词:信贷管理 个体工商户 管理办法 通知 抄报:省联社黔南办事处、县银监办抄送:理事长、监事长、副主任( 2 )、主任助理、各部 (室)瓮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室 2007 年 11 月 13 日印发 共印 35 份瓮安县农村信用社个体工商户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和进展,加速商品生产和流通,切实解决个体工商户的融资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个体工商户贷款管理指引》、《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基本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个体工商户贷款是指我县联社对辖内依法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以其信用状况或提供有效担保为条件而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为主的贷款。第三条 个体工商户贷款的发放和使用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原则。第四条 个体工商户贷款遵循“先评级、再授信、后用信”原则,采纳“一次核定、余额控制、周转使用、动态管理”的管理办法。第二章 贷款对象、条件、方式及用途第五条 贷款对象。居住在信用社服务区域内,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第六条 贷款条件。(一)持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二)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三)居住在信用社服务区域内,具有本地常住户口,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恶意拖欠贷款或逃废债务行为。 (五)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贷款方式。包括信用贷款、保证贷款和抵(质)押贷款。第八条 贷款用途。主要用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等合理的资金需求。第三章 信用等级设定第九条 信用等级设定。个体工商户贷款信用等级分为三个等级:优秀、较好、一般...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个体工商户贷款管理办法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