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荣新集团文件 荣集发(2024)第(11)号 签发人:马骥骏省荣新集团关于印发《员工出差管理制度》的通知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各项目公司、各分子公司:为规员工出差管理和出差费用的报销审核,公司已将出差管理办法进行了调整和修改
现将《员工出差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
请从 2011 年 3 月 1 日起仔细执行
特此通知二 0 一一年三月一日省荣新集团员工出差管理制度第一条 目的为规员工出差流程、出差审批与差旅费报销,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与属辖各项目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出差审批权责1、各职能部门、项目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总经理负责所属员工出差和出差费用的审批
2、集团公司分管领导负责对所属部门、项目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总经理出差和出差费用的审批
3、集团公司总裁负责对副总裁、分管部门总经理出差和出差费用的审批
4、财务部负责出差备用金申请的审核、差旅费报销的审核
5、员工出差国外或港澳台地区,一律由集团公司总裁审批
第四条 出差管理原则1、出差人员必须根据高效、经济、安全便捷原则选择交通工具、路线和时间,反对浪费行为
2、出差必须先获批准或被安排出差,对擅自主者不予报销差旅费
3、提倡力行节约并对限额控制的差旅费用实行超支自理
4、公务出差兼私人旅行,公司承担公务出差部分的差旅费
5、重要专业业务出差人员须在出差结束后 5 个工作日提交《出差报告》,并作为领导是否同意报销差旅费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 出差审批1、集团各公司、各部门负责人都应合理安排外出人员,并考虑完成任务的期限,确定出差地点、路线和时间等相关事宜,填写《因公出差审批表》(附件一),经有审批权限的领导批准同意
2、出差人员凭《因公出差审批表》办理差旅费预借审批
3、出差中途改变路线时,需报直属领导同意,报销审批时另附说明
第六条 差旅费构成列入本制度的差旅费是员工处理公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