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办法 1. 引 言 1·1 本办法使用的下列术语,其定义为: "质量控制"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为确保审计质量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而制定和运用的控制政策与程序
质量控制包括全面质量控制和审计项目质量控制
"控制政策",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为确保审计质量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而实行的基木方针与策略
"控制程序"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为贯彻执行质量控制政策而实行的具体措施与办法
"全面质量控制"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为合理确信其所执行的所有业务均按专业标准、规进行所应实行的政策和程序
"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是将全面质量控制的政策与程序运用于审计项目的具体化
2·建立、健全质量控制系统 2.1 建立、健全质量控制系统的一般考虑 质量控制系统的设计、完善与监督应适应备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
设计该系统应特别考虑以下方面; (1)经营理念; (2)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质量控制系统的政策和程序; (4)沟通质量控制程序的方式; (5)现行质量控制系统; (6)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 (7)所提供专业服务的性质; (8)客户类型; (9)负责人与员工执业的自主性程度; (10)会计师事务所的区域分布; 2·2 质量意识的贯彻 具备质量意识的人员是保证质量控制系统正常运作的重要因素: (1)执业过程中应强调质量意识:使助理人员的工作达到质量要求;保证质量意识贯彻的一贯性;与客户沟通的文件应体现专业性;对提高工作质量方面所作的努力给予支持和奖励
(2)人员培训中应强调质量意识,以达到:提升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改进工作方式;重新设定职责以利于逐级监督;修正档案的编制标准
(3)工作底稿中质量意识的体现:项目工作底稿是质量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工作底稿应能使第三方(不论是部的还是外部的)跟踪档案记录并作出结论,同时能满足使用者事后复核的要求
依据工作底稿可以恰当地确定:计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