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音质量主观评价的必要条件声音质量主观评价必要条件有五项基本内容组成。1、主观评价《用语》;2、主观评价用《听音室的技术性能》;3、主观评价用《电声系统的技术要求》;4、主观评价《统计方法及人员的组成的》;5、主观评价用《节目源》以上五个项目互相关联,不宜分隔。只有具备上述五项基本条件时,才能对声音质作出准确地、有效的主观评价本书将对五项条件分别加以论述。1.1 主观评价《用语》的选择对声音的主观印象是人脑对客观参数(声音的声学)处理的结果。人们评价声音时,根据听觉印象,用特定的词汇形象地表达出自己的意见。尽管所用的词汇很丰富,但有些只是一种感受或相似感受的不同表达。对这些丰富的形容词将进行概括、总结和分类之后,通用的形容词被称为评价用语。有了大家都有理解的评价用语之后,对声音的主观感受进行交流时就容易多了。由于听觉感受不如视觉感受那样具体、生动,所以形容起来比较困难,有时还得借用一些生动的形容视觉的词汇来形容听觉。不同的国家、不同职业的人所用的评价用语也完全相同,这与每个国家的语言文化,、每个人的职业特点有关。我国采用的评价用语是经过长期时间,各方面的(声学专家、音乐家等)人士,商讨研究,试用后确定下来的。如用“度”来表示程序差异。这些选定的评价用语可以作为评价声音质量的主要参考依据。其评价用语及解释如下:1 清晰:语言可懂度高,乐队层次分明。清晰——模糊、浑浊。2 平衡:节目各声部的比例协调,高、中、低音配搭得当,平衡——不平衡。3 丰满:声音融汇,响度合宜,听感温暖,厚实,有弹性。丰满——单薄、干瘪。4 圆润:优美动听,有光泽而不尖噪,主要用于评价人声和其它乐器声。圆润——粗糙。5 明亮:高、中、低音充分,听起来明朗、活跃。明亮——灰暗。6 柔和:声音松弛,不尖利,有舒服、悦耳之感。柔和——尖、硬。7 真实:保持原有声音的特点。8 立体效果:声像群构图合理,分布连续,方位基本明确,宽度感、纵深感适度;厅堂室间感真实、活跃、得体。9 总体音质效果:节目处置恰如其分,音质变化流畅、自如,气势、色调、动态范围等与作品相符,形成协调、统一的整体。10 关于《音质评价用语》的几点说明参加音质评价的节目,必须遵循单声、立体声节目交换的有关规定,录音电平合乎标准,(VU 表或 PPM 表),左、右声道电平相对平衡,无附加噪声等,评价前检查发现问题,重者不予评价,轻者扣分。前几条中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