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製作統計表應行注意事項五、統計表範例(一)範例 1(標準範例)(二)範例 21
表 1(錯誤範例)區別里數鄰數戶數大同2551645011松山3375675252士林5198596107信義4191484572大安531027113157北投4282084317中山4286485784內湖3786289038文山3999392261中正3158459183南港1943138555萬華3671871662總計4499470934899缺點:(1)缺少標題名稱及時間點,不易了解呈現內容
(2)「里數」、「鄰數」、「戶數」等科目,雖可從名稱了解所代表之意義,惟缺少單位仍不夠完整
(3)臺北市行政區別應依本府民政局規定之標準分類順序排列
(4)「里數」、「鄰數」、「戶數」等欄位之數字應靠右
(5)數字缺少分位點「,」符號,不易判讀數字大小
(6)「總計」列,置於表之最下方,較不易優先了解全貌
(7)公務統計報表慣用開放式表格,無左右邊線
123785764(8)缺少資料來源,不易了解出處
表 2(修正範例)臺北市區里鄰現況民國××年底行政區別里數(里)鄰數(鄰)戶數(戶)總計4499,470934,899松山區3375675,252信義區4191484,572大安區531027113,157中山區4286485,784中正區3158459,183大同區2551645,011萬華區3671871,662文山區3999392,261南港區1943138,555內湖區3786289,038士林區5198596,107北投區4282084,317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局
優點:(1)從標題可清楚了解表中內容表達的涵意
(2)總計在表之最上方,可以優先了解本市全體之情形
(3)數字加上分位點,可讓使用者容易判讀
(三)範例 31
表 1(錯誤範例)臺北市新移民人口年別大陸港澳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