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出物测定标准操作规程1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4 年版(一部)2 原理:中药材中的成分可以在水或醇中浸出,进而进行测定。3 适用范围:中药材4 水溶性浸出物测定4.1 检验操作方法 4.1.1 仪器及用具 电子天平 1 250~300ml 的锥形瓶电热恒温干燥箱 蒸发皿 2 个温度计 水浴锅 100ml 100~250ml 的锥形瓶 100ml 移液管 漏斗 干燥器 回流冷凝装置4.1.2 操作方法 4.1.2.1 冷浸法 测定用的供试品须粉碎,使能通过二号筛,并混合均匀。 操作方法:取供试品约 4g,称定重量(W0),置 250~300ml 的锥形瓶中。精密加入水 100ml,塞紧,冷浸,前 6 小时内时时振摇,再静置 18 小时,用干燥滤器迅速滤过。精密量取滤液 20ml,置已干燥至恒重的蒸发皿中(蒸发皿重 W1),在水浴上蒸干后,于105℃干燥 3 小时,移置干燥器中,冷却 30 分钟,迅速精密称定重量(W2),除另有规定外,以干燥品计算供试品中水溶性浸出物的含量(%)。 计算公式:浸出物%=[(W2-W1) / W0]×100%4.1.2.2热浸法 操作方法:取供试品约 2~4 g,称定重量(W3),置 100~250ml 的锥形瓶中。精密加入水 50~100ml,塞紧,称定重量,静置 1 小时后,连接回流冷凝管,加热至沸腾,并保持微沸 1 小时。放冷后,取下锥形瓶,密塞,称定重量,用水补足减失重量,摇匀,用干燥滤器滤过。精密量取滤液 25ml,置已干燥至恒重的蒸发皿中(W2),在水浴上蒸干后,于 105℃干燥 3 小时,移置干燥器中,冷却 30 分钟,迅速精密称定重量(W1),除另有规定外,以干燥品计算供试品中水溶性浸出物的含量(%)。 计算公式:浸出物% =[(W1-W2)/W3]×100%5 醇溶性浸出物测定法:照水溶性浸出物测定法测定(热浸法须在水浴上加热)。以各项下规定浓度的乙醇或甲醇代替水为溶剂。水分测定标准操作规程1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4 年版(二部)2 原理:供试品在 100~105℃干燥 5 小时,减失重量即为失去水分的重量。3 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不含或含少量挥发性成分的药品。4 检验操作方法 4.1 第一法(本法适用于不含或少含挥发性成分的药品)4.1.1 仪器及用具 电子天平电热恒温干燥箱称量瓶 2 个温度计 1 个 干燥器 1 个4.1.2 操作方法 4.1.3 取供试品 2~5g 两份,平铺于干燥至恒重的 2 个称量瓶中,厚度不超过 5mm,疏松样品不超过 10mm,精密称定。4.1.4 将精密称定的盛有供试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