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丽连锁经营管理办法一、 总则1
为了加强对圣丽专卖店的经营协调管理,促进专卖店有效地开展经营销售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圣丽公司和各专卖店共同遵守
圣丽专卖店系指一切投资且开办后一切费用(包括开办费、工商税收、宣传、交通、通信等)均由加盟经销商负责,经公司同意并签订代理合同书的圣丽品牌产品专卖店铺/商场
专卖店的经营管理权独立,但须遵守协议度根据本经营管理办法开展相关工作
二、专卖店命名规定1
专卖店名称统一采纳“品牌+地名”的方法设定
在圣丽公司的许可下,各专卖店的名称为“圣丽 XX 专卖店”,并授权店序号
三、经营范围的规定1
专卖店只允许在授权区域范围内经营销售圣丽品牌产品
各专卖店内经营的商品必须以圣丽品牌为主,不得经营其它厂商品的同类品
四、装修与补助规定1
公司免费提供店铺的装修与布局方案
店铺内外的装修及布局必须按公司的统一标准执行
假如因实际情况特需要,VI 的基本部格外,可以在公司的允许和指导下作适当的修改
公司可按标准规定,根据店铺的有用面积给予一次性的装修补助
五、人员与培训规定1
各专卖店根据公司规定人数及要求合理配置相关人员
公司免费为名专卖店相关人员提供专业培训,期间由公司提供食宿
接受培训人员需向公司提交有效的身份证件,以予登记备案,并接受公司统一管理,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虚心仔细学习
六、营业法律规范的规定1
各专卖店应统一管理、法律规范经营、诚信待客、执情服务
各专卖店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营业时间,但每天的营业时间不少于 9 个小时
为维护统一的品牌形象,各专卖店工作人员开展销售业务工作时均应使用统一着装,正确佩戴工卡
各专卖店要按公司统一格式并以专卖店的名义印制相关人员的名片
七、订货单管理规定1
专卖店设计员按公司统一标准进行图纸绘制与标注,并使用公司常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