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全 检 查 员 操 作 规 程一、必须由经过市煤炭局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担任。二、认真填写各种检查记录,并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三、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坚韧的事业心,抱着对矿井负责对矿工生命负责的态度,依照“规程”规定,四、在安全检查中要突出:“一通三防”、“五大灾害”及防治重特大事故隐患为重点,必须做到横到边、竖到底不留死角。五、对查出的问题,要分析原因,找出根源,区别情况,分别给予批判教育、罚款或开除的处分。六、对各作业地点的有害气体、温度、通讯设施、防尘、局部通风、打眼放炮、瓦斯监测仪器的进行情况及有无征兆等,根据各项操作规程规定进行检查。七、发现瓦斯超限、透水、冒顶预兆及其它危害矿工生命安全隐患时,立即撤出可能波及到的作业地点的人员,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八、工作完成下班时,认真把本班的安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给接班人交待清楚,并清扫好工作地点,检查所用工具设备是否完好,齐全,做好交班工作情况。班 组 长 操 作 规 程一、班组长必须是由市煤炭局培训成绩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班组长 。二、严格坚持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政策和有关法规和《煤炭法》的精神。三、要有科学的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并有煤矿工作的真才实学,去带领本班的职工搞好煤矿工作。四、对新职工到来,首先对他们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教育他们怎样干好本职工作。五、在井下工作面对不懂生产技术的人员,要有耐心手把手、口交口地教他们学好技术。六、关怀职工生活,对职工每月的工资要奖惩分明,及时结算和发放。瓦 斯 监 控 员 操 作 规 程一、按时交接班,交班人员应将本班的情况交待清楚;当班人员要严守岗位,注意系统的变化,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二、发现安全监控系统测到瓦斯浓度超限报警时,要立即通知瓦斯超限工作区内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报告领导,实行措施进行处理。三、若发现井下某区域瓦斯超限或发现扇风机停止运行时要及时向值班矿长、总工程师汇报。四、每班打印瓦斯报表及时报送矿长、总工程师及有关领导。五、在日常值班时,监控主机和图形终端机不允许关机。备用主机处于关闭待机状态,确保在监控主机出现异常时备用机能够及时启动使用。六、监控主机出现死机现象时,应立即重新启动,以减少数据丢失。七、若监控主机频繁出现死机或不能正常工作,操作人员应及时将井下专用电缆倒至备用机,关闭监控主机,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