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证券化,通常是指企业或者银行作为发起人,将其所拥有的应收账款根据一定的标准出售给专门为资产证券化交易设立的特别目的载体( SPV ) ,特别目的载体将应收账款汇合成一个资产池,并以此为抵押经过信用增级和评级后,在金融市场上发行具有固定收益工具特征的资产支持证券,用资产池中的应收账款的回收额来偿还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和利息
在整个过程中,发起人筹集了资金,投资人实现了投资回报
应收账款证券化在国外的进展已相对成熟,虽然国在 2000 年和 2024 年也分别有过应收账款证券化的尝试,在 2024年末也再次进行了应收账款证券化的尝试,但都并不是信托模式的,真正实现破产隔离的应收账款证券化在我国并未实际开展
本文梳理了应收账款的类别与不同类别应收账款证券化的方式,主要阐述了贸易应收款证券化在国外的进展情况与运作方式,论述了应收账款证券化在基础资产与交易结构方面的特点,并分析了证券的风险特征与相应的风险缓释措施
基础资产方面,应收账款一般期限较短,无利息收入,有摊薄风险,且一般无抵质押担保,应收账款的偿还来源多样化,应收账款规模大小不一,入池资产数量也比较灵活;交易结构方面,应收账款的回收一般不能与发起人完全隔离,发起人数量比较灵活,一般采纳循环结构和设有准备金账户
基于证券化产品的不同风险特征,风险缓释措施包括:发起机构提供组织和服务的述与保证,设立准备金账户,采纳外部保证或超额抵押,严格制定入池标准等
我国应收账款规模增长较快,在客观上有进行资产证券化的需求,虽然对应收账款证券化进行了一些尝试与标准的应收账款证券化存在差异,但也为我国开展应收账款证券化提供一定的参考
假如我国进一步开展应收账款证券化,可考虑严格控制入池应收账款的质量,尝试多种增信措施,坚持风险自留,将归集账户设在购买人名下或设置混同风险准备金等措施防风险
一、应收账款的介绍和分类广义上,应收账款泛指企业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