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法山国家森林公园旅游规划文本 第一章 规划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发挥拉法山国家森林公园在蛟河市旅游业进展中的龙头作用,促进蛟河市旅游业的快速进展,制定了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围 拉法山国家森林公园位于省蛟河市境,本次规划区域围涉与蛟河市的拉法、新站、天岗、庆岭、池水、松江、漂河、青背等 8 个乡镇,蛟河市林业局下属的海青、天南、爱林、天岗、池水等林场。 第三条 本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森林、水域、冰雪和人文旅游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为主,走可持续进展的道路,进展有地方特色的森林生态旅游、水域观光娱乐旅游、休闲度假旅游,把拉法山国家森林公园建设成为蛟河市旅游的亮点和省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带动蛟河市社会经济的跨越式进展。以提升地位,适度超前;政府调控,企业运作;准确定位,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塑造精品;服务经济,整体协调;冬夏兼顾,持续进展为规划原则。 第四条 本规划的期限是 2024 年,划分为三个阶段:近期 为 2024 ~ 2024 年 ; 中 期 为 2024 ~ 2024 年 ; 远 期 为2024~2024 年。 第五条 本规划以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游规划通则》(GB/T 18971-2024)、《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 18972-2024)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相关文件为主要依据。 第六条 规划成果包括文字成果和图件成果两部分。其中文字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章 拉法山国家森林公园旅游资源与其评价 第七条 拉法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旅游资源单体涵盖了 7 个主类,19 个亚类,旅游资源类型齐全,自然景观、水域风光和地文旅游资源突出,构成了拉法山国家森林公园旅游资源的主体。 第八条 拉法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旅游资源分区明显,旅游资源相对集中,绝大部分的旅游资源的可达性较好。 第九条 待开发态和潜在态的旅游资源占资源总量的一半左右,旅游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正在趋于完善。旅游资源的开发已全面展开,同时仍有很大的开发潜力。 第十条 与拉法山国家森林公园构成竞争的周边地域主要是市和市两大旅游地,其竞争性主要来源于客源市场的重叠和部分资源的相似性。应根据区域联合开发与优势互补的原则,走与相邻地区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协调进展之路。 第三章 拉法山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客源市场分析与预测 第十一条 拉法山国家森林公园于 1995 年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