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民生的财税对策“民生财政”的提出,是非常必要、正确和及时的,有着巨大的现实意义
所谓“民生财政”,是我们公共财政特有的基本运作模式,它以服务民生为直接目的,是政府执政理念从“经济建设为中心”转到“为民执政”在财政上的具体体现
近几年来,各地财政收入持续创新高,财政实力不断增长,这为各地加强“民生财政”建设提供了财力的支撑
但是推动民生事业科学进展是一项长期动态的系统工程,本文试从公共财政视角对如何建设“民生财政”充分发挥其职能,全面推动象山民生事业科学进展作一探讨
党的十七大报告对民生问题的关注与重视,既是民意的集中反映,也是我党执政理念的重要转变以及国家快速进展、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
公共财政与民生问题密切相关,恰当地界定民生问题的内涵,深刻地认识民生问题的现状,清楚地把握财政与民生问题的契合点,进而从财政上找准支持民生的政策策略,是我国公共财政建设过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公共财政本质上是民主理财的财政,或者是民主化的财政
公共财政要求政府在民众的决策和监督下服务于社会全体成员,以满足民众的偏好为己任
民众的偏好主要是由稀缺性决定的
对于绝大多数民众来说,基本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是稀缺的
这就要求我们根据公共财政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财政支出的重点转向基础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基础设施等方面
党的十七大报告将“加快进展社会事业,全面改善人民生活”写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并强调加快推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这是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内容,也是新时期财政工作的重要任务
作为欠发达地区的财政部门,应当联系实际,围绕大局,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公共财政制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20 世纪 90 年代之前,我国的财政是典型的“建设财政”,从政策目标到支出安排都是围绕经济建设来做文章
之后,逐步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