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奖励性绩效分配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科学激励的绩效奖励分配机制,根据《南溪区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指导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分配方案。一、分配原则1、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老师、骨干老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老师倾斜。2、统筹兼顾。构建科学的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3、公开、公平、公正。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教职工有知情权、参加权和监督权。二、领导机构各校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小组成员由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工会、支部及其他老师代表组成,组织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组 长:董洪祺副组长:刘 君成 员:董洪毅、刘正才、罗晓敏、王琴、李俊美、陈志远、龙燕、代敏、鲁琴琴、刘刚金、徐伟。分 工:董洪祺:对学校绩效工资分配负总责。刘 君:组织核算,负责分配比例、师德师风、值周工作和其他《考核细则》的制订、考评。罗小敏:负责教学质量、业绩考核方案的制订、考核。 王 琴:负责出勤、工作量考核方案和班主任工作质量考核方案制定和考核。龙 燕:负责班级学生行为法律规范考核方案的制定、考核。陈志远:负责学校财务、物品采购、卫生工作管理细则制定、考核。代 敏:负责学校少先队工作考核办法制定、考核。(注:龙燕、陈志远、代敏向王琴提供相关依据,协助完成班级管理质量部分的考核)董洪毅、刘正才:与鲁琴琴、刘刚金、徐 伟一道共同参加考核过程的全程监督。三、考核分配对象全镇在编在岗老师。四、奖励性绩效分配办法1、分配金额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奖励按上级文件要求,将相应部分全部纳入分配,每期按 5 个月计算,由学校绩效奖励分配工作领导组,按《方案》进行核算、分配(幼儿老师、临聘人员按比例核算、分配)。2、分配比例教职工绩效工资由出勤(10 分)、工作量(60 分)、安全(30 分)、业绩(110 分,其中学科奖励占70 分,班级奖励占 40 分)、管理(60 分)、师德(10 分)、值周(10 分)、其他(10 分)八个部分组成,总分 300 分。 五、有特别贡献奖的老师经校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奖励 100-1000 元不等。(不在绩效奖励中列支)点村校行管人员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六、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组”,未尽事宜由领导组集体讨论决定。镇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