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奖励性绩效分配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科学激励的绩效奖励分配机制,根据《南溪区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指导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分配原则1、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老师、骨干老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老师倾斜
2、统筹兼顾
构建科学的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
3、公开、公平、公正
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教职工有知情权、参加权和监督权
二、领导机构各校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小组成员由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工会、支部及其他老师代表组成,组织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
组 长:董洪祺副组长:刘 君成 员:董洪毅、刘正才、罗晓敏、王琴、李俊美、陈志远、龙燕、代敏、鲁琴琴、刘刚金、徐伟
分 工:董洪祺:对学校绩效工资分配负总责
刘 君:组织核算,负责分配比例、师德师风、值周工作和其他《考核细则》的制订、考评
罗小敏:负责教学质量、业绩考核方案的制订、考核
王 琴:负责出勤、工作量考核方案和班主任工作质量考核方案制定和考核
龙 燕:负责班级学生行为法律规范考核方案的制定、考核
陈志远:负责学校财务、物品采购、卫生工作管理细则制定、考核
代 敏:负责学校少先队工作考核办法制定、考核
(注:龙燕、陈志远、代敏向王琴提供相关依据,协助完成班级管理质量部分的考核)董洪毅、刘正才:与鲁琴琴、刘刚金、徐 伟一道共同参加考核过程的全程监督
三、考核分配对象全镇在编在岗老师
四、奖励性绩效分配办法1、分配金额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奖励按上级文件要求,将相应部分全部纳入分配,每期按 5 个月计算,由学校绩效奖励分配工作领导组,按《方案》进行核算、分配(幼儿老师、临聘人员按比例核算、分配)
2、分配比例教职工绩效工资由出勤(10 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