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退休待遇差距的思考文/陈其灿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差距不断加大,已成为当前一大社会热点问题,各方面要求缩小差距的呼声越来越大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有增无减,企业退休人员对此意见非常大
对于这一问题,已引起了国家高层的高度重视,近期国家有关部门也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水平重点调查工作
对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退休待遇差距问题是到了该解决的时候
本文试通过对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待遇计发和调整办法的比较分析,提出缩小两者待遇差距的初浅建议
一、两种不同的退休待遇计发和调整办法2024 年国务院出台了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政策,同时人事部、财政部也下发了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的实施办法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也从 2024年起进行改革
从 1996 年至 2024 年期间两种退休待遇计发办法始终并存着,今后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仍将继续并存着,这将给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法律规范和完善形成重大的制度障碍
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待遇计发和调整办法人事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24]60 号)规定,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暂按下列办法计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离退休费
即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或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
退职生活费按本人退职前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
工作人员退休后,各地津贴、补贴多数地方也是按相应的比例或者一定标准发给
在职人员调整工资标准时,离休人员相应增加离退休费,退休人员适当增加退休费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待遇计发办法,目前仍延续执行国发(1978)104 号的有关规定
具体计发比例(在此将计发比例理解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待遇的替代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