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MD/DS-11 管 理 文 件 版 本 号 2.0 标题: 员工出差管理规定 页 码 1/3 一、员工因公到深圳市以外地方工作,按本规定办理出差申请和报销差旅费手续。二、员工出差应由所属部门领导(即总监或总经理,下同)派遣,出差人出差前编制《出差计划》,并交部门领导审查(部门领导由总裁审查),经批准后由部门秘书备案,再凭批准的《出差计划》到财务借款、到人力资源部办公室预订车船机票,按《出差计划》行程办事。三、员工出差改变行程或途中处理私事时应向部门领导请示经同意后方可。办私事期间按事假处理,无出差补贴。非因公绕道、或未经批准改变行程的按最短途径报销费用。四、员工出差中午 12 点以后出发、或中午 12 点以前到达、或出差时间不足 4 小时,当天按出差0.5 天报销,均以票面出发、到达时间为准。五、员工出差一般应乘船(三等舱)、火车(硬卧)或汽车前往出差目的地,特别情况经部门领导同意后可乘飞机(经济舱),报销时部门领导应在机票上签字。六、总监、总经理及以上级别人员出差可乘飞机(经济舱),可由公司派车接送到车站、港口和机场,无特别情况时,其他员工出差公司不派车接送。七、出差人抵达目的地后应及时向部门秘书报告出差住处、联系方式和联络时间,离开出差地或返回公司时应征求部门领导意见后成行。八、出差人结束出差后应及时向上司汇报出差情况,并在一周内将出差文件或资料交秘书存档,报销差旅费和其它出差费用,归还备用金。出差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还应将当月差旅费用寄回公司报销。未按时报销差旅费和归还备用金的直接在其工资中扣除,并不再续借备用金。九、报销差旅费用时将《出差总结》、《差旅费报销单》和《费用报销单》同时交部门领导审核(部门领导差旅费报销交总裁审核),由职能部门分管的特别费用还应交其它职能部门登记审核(例如:培训费交人力资源部,采购运输费交计划供应部,等等),然后交财务会计核算,财务经理批准。超标准、超计划、计划外特别费用交总裁办公会批准。报销完成后将《出差总结》交部门秘书存档。十、差旅费包括长途交通费、住宿费和出差补贴。差旅费使用《差旅费报销单》报销。十一、长途交通费包括火车、汽车、轮船和飞机票价、交通保险费、机场建设费、订票服务费、行李托运费/搬运费等。长途交通费凭票据实报销,票面应标有日期、时间和起止地点。不报销同城市内交通车费和异地长途出租小汽车车费。十二、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