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召开《消防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座谈会的通知内蒙古、宁夏公安消防总队:为广泛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条例》(2024 年5 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消防法实施条例》)的意见,提高立法质量,部局定于 2010 年 5 月 17 日至 21 日期间,分别在呼和浩特、银川召开《消防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分别召开三个座谈会1.召开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省级人民政府法制、公安、财政、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安全监管、工商、质检、文化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负责人,2 名乡镇政府和 2 名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人参加。2.召开社会单位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多产权建筑的管理单位,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建设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参加。(共邀请 15个左右单位)3.召开总队司令部、防火部有关人员以及部分支队、大队有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征求意见。二、时间安排1.呼和浩特,5 月 17 日-18 日2.银川,5 月 20 日-21 日请你总队根据以上时间安排,确定三个座谈会的具体时间,并协调落实与会人员和会议场地,提前印发《消防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做好会议准备工作。部局及公安部法制局参会人员名单见附件。联系人:韩子忠,电话:010—66267686,13717783935。附件:1.公安部消防局、法制局参会人员名单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 公安部消防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附件 1公安部消防局、法制局参会人员名单杜兰萍 部消防局总工程师王大敏 部法制局行政法规处副处长王 瑛 部消防局法规标准处副处长韩子忠 部消防局法规标准处工程师附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第三章 城乡消防规划建设管理第四章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第五章 消防技术服务第六章 消防组织第七章 灭火救援第八章 火灾事故调查和统计第九章 监督检查第十章 法律责任第十一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消防安全委员会及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指导、督促和综合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讨论和部署开展消防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负责消防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