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大学课程设计管理办法湖工大教字[2024]27 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课程设计是根据人才培育方案的要求,在老师指导下对学生进行专业技能的阶段性训练环节,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搞好课程设计的教学工作,对全面提高学生素养,实现专业培育目标有重要作用
为法律规范我校课程设计的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目的与基本要求第二条 培育学生正确的设计思想,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严肃仔细、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勇于探究的团队协作精神与创新意识
第三条 培育学生综合运用基础理论、基本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受到设计方法的初步训练,并为其它专业课程的学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的写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第四条 进一步巩固和加深学生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培育学生理论计算、结构设计、工程绘图、运用标准与法律规范、文献查阅、计算机应用、报告撰写等基本技能
第五条 课程设计说明书要简洁、通顺,计算正确,图纸表达内容完整、清楚、法律规范
第三章 组织管理第六条 课程设计实行以院(部)为主,按学校、院(部)、系(教研室)三个层次开展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的组织管理模式
第七条 教务处负责全校课程设计的总体协调工作,履行如下职责:㈠ 负责对全校课程设计教学工作进行宏观管理
㈡ 负责制定和完善与课程设计环节有关的管理制度
㈢ 协调解决课程设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㈣ 对课程设计过程、质量及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第八条 各院(部)全面负责本院(部)课程设计的管理工作,履行如下职责:㈠ 制定院(部)课程设计管理工作细则,审批课程设计教学大纲
㈡ 具体组织和管理课程设计工作,监督检查课程设计的进展情况及完成质量,并及时处理课程设计中出现的问题
㈢ 组织研讨有关课程设计的教学改革,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探究加强课程设计教学管理的途径和方法
㈣ 做好课程设计资料的整理及存档等工作
第九条 各系(教研室)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