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教发〔2024〕15 号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中小学教学常规》(2024 年修订稿)的通知各县市教育局、州直中小学:为深化推动我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养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将《湘西自治州中小学教学常规(2024 年修订稿)》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提高认识,强化管理,仔细实施,并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和教学需要制定相应的《教学常规实施细则》,将学校教学工作纳入规化、科学化的管理轨道。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湘西自治州中小学教学常规(2024 年修订稿)第一篇 学校教学管理常规一、教学管理职责 1.教学管理体制。学校要建立以教学工作为中心的管理体制,校长是学校教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教学工作全面负责。乡镇中心完小与以上学校应安排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对学校教学工作具体负责。乡镇中心完小与以上学校应设立教务处和教科室,规模较大的学校可设立教研组、年级组、备课组等机构,片完小、村小与教学点的教学管理工作由所在学区、中心完小或九年制学校统一安排。 2.教务管理职责。学校教务处是学校日常教学工作的管理机构,设主任一人,具体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教务处可设副主任或教务员若干人,具体负责落实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3.教研管理职责。学校教科室是学校教育教学的讨论指导机构,设主任一人,负责学校教学讨论指导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教科室可设副主任或教研员若干人,具体负责教学讨论指导的实施工作。 (学校应自觉接受各级教育行政与教育科研部门的督查和指导。州、县市教育科研部门对学校教学常规工作进行评估,县市辖区学校将每学期的教学常规检查结果呈报县市教科所,州直中小学将每年的教学常规检查结果呈报州教科院。)二、教务工作管理 4.课程设置管理。严格执行部颁和省颁课程方案(计划),开齐开足课程,不随意增减课程课时。在开好国家课程的基础上,要制造条件开好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在开好学科课程的同时,要注意开好活动课程;在开好必修课程的基础上,要开好选修课程。 5.教学计划管理。学校于每学年初制定学校年度教学工作计划。每学期开学初,教务处与全体老师,按学校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并指导学生制定学期学习计划。学校在开学两周要检查审核教务处工作计划和老师教学计划。 6.教学过程管理。教务处要对老师的各个教学环节进行定期检查并作出相应的评价和记录,与时反馈意见,每学期不少于 2 次。要求老师严格按课表上课,不得随意缺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