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749—2024 绿色食品 食用菌Green food—Edible mushroom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豆食用菌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人工栽培和野生的食用菌鲜品和干品。 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讨论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GB/T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5009.19 食品中氟的测定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GB/T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GB/T5009.34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 GB/T5009.105 黄瓜中百菌清残留量的测定 GB/T5009.110 植物性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的测定GB/T5009.188 蔬菜、水果中甲基托布津、多菌灵的测定GB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T12530 食用菌取样方法GB/T12531 食用菌水分测定GB/T12533 食用菌杂质测定 NY/T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NY/T658 绿色食品 包装通用准则NY/T939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一般杂质 common foreign matters 附着在食用菌产品中的植物性物质(如:稻草、秸杆、木屑、棉籽壳等)。3.2 有害杂质( detrimental foreign matters) 有毒、有害及其他有碍安全卫生的物质(如毒菇、虫体、动物毛发和排泄物、金属、玻璃、砂石等)。4.要求4.1 产地环境 应符合 NY/T391 的规定。4.2 农药使用 应符合 NY/T939 的规定。4.3 感宫 感官应符合表 l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项目要求干鲜形状菇形正常、规整菇形正常、规整、饱满破损菇≤10%(野生食用菌的破损菇≤15%)≤5%(野生食用菌的破损菇≤10%)松紧度——较实、有弹性颜色有正常食用菌的固有颜色大小均匀一致气味有正常食用菌特有的香味,无酸、臭、霉等异味虫蛀菇无(野生食用菌的虫蛀菇≤1%)霉烂菇无一般杂质无(野生食用菌的杂质≤1%)有害杂质无 4.4 理化及卫生指标应符合表 2 规定表 2 理化及卫生指标项目要求干鲜含水量/(%) ≤1390砷(以 As 计)/(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