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法律规范》现场检查细则(试行)保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 年 3 月说 明 一、为法律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法律规范》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质量,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法律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法律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制定了保定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法律规范》现场检查细则(试行)
二、应当根据本检查细则中包含的检查项目和所对应的附录检查内容,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法律规范》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本检查细则零售企业检查项目共 180186 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 4 项,主要缺陷项(*)58 项,一般缺陷项 118 项
四、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及配送中心根据药品批发企业检查项目检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根据药品零售企业检查项目检查
五、结果判定:检查项目结果判定严重缺陷项目主要缺陷项目一般缺陷项目00≤20%通过检查0020%~30%限期整改后复核检查0<10%<20%≥1不通过检查0≥10%0<10%≥20%00≥30%注:缺陷项目比例数=对应的缺陷项目中不符合项目数/(对应缺陷项目总数-对应缺陷检查项目合理缺项数)×100%
保定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法律规范》现场检查细则(试行)序号条款号检查项目要 求检查方法1**00401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
1.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法律规范认证证书》、《营业执照》均在有效期内
2.企业必须依照核定的经营地址、仓库地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1.检查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检查企业是否合法经营
2**00402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1.企业申报资料真实完整,并与企业实际情况一致,不得有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2.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必须真实,相关工作记录应当真实、完整,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