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图像声乐教学价值分析 图像学的职能拓展成为 20 世纪中后期人文学科讨论的重要事件 , 其 产 生 的 影 响 是 不 容 忽 视 的
美 国 图 像 理 论 家 米 歇 尔(MitchellW
)认为:“这是人文科学继语言学转向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转向,给人文社会科学讨论带来了巨大的范式转变
”[1]几十年间,图像学不断拓展其讨论范围,与其他学科紧密结合,对于推动人文学科讨论作出了重要贡献,也为音乐学科进展带了新的契机
音乐图像学正是图像学与音乐学之间的有效融合
音乐学科中的各子学科逐渐开始重视图像在其讨论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不断挖掘与本学科相关的图像,从而探寻新的音乐文化事象
因此,音乐图像对于诸多音乐学科而言,具有很高的理论讨论价值
如洛秦教授所言:由于“图像资料的‘非音乐’特征,……对于视觉艺术中的文化维度及其意义讨论具有音乐学中不可或缺和不可替代的特性及其价值
”[2]然而,图像对于声乐艺术表演不仅在讨论层面上具有理论意义,对于高校声乐艺术教学形式的多元化探究、拓展也有其实践价值
一、形象解析价值 音乐图像中呈现出的演唱形象,可以分为物质形象及内隐形象两方面
物质形象以其具象性、可描摹性为特征
而内隐形象则主要指依附于物质形象而体现出的内在精神实质
二者在音乐图像媒介中既是相互依附、互为存在的,也是相对独立、各司其职的
也就是说,音乐图像的双层次性特征,为声乐教学对象提供了内外形象解析的“静态”媒介
一方面可对其外在的演唱姿势、服饰、表情、动作等外显特征进行定位与解析,另一方面可深化探究演唱者内在的情感、精神、文化、审美等内隐形象
物质形象解析价值
音乐图像与音像制品相比不具备可听性,但其对现实音乐表演画面的实际捕捉功能要更强大
尤其从现代图像记录和储存技术方面来看,图像高“像素点”带来的细致度、逼真度,能对声乐表演的每一个细节都进行真实、准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