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X X 中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高二年级组讨论稿)根据渝北教[20 1 1]675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推动教育事业进展为目标,以提高老师队伍素养为核心,以促进老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老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学校和老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激发广阔老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为全面实施素养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原则(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老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老师工作的专业性、独立性、示范性特点
(二)师德为先、注重实绩
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激励先进、促进进展
鼓舞老师志存高远、为人师表,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引导老师遵循规律、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四)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讲求实效、利于操作,程序法律规范、力戒繁琐
三、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1、组长:校长2、成员:副校级,中层干部,老师代表. 3、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负责绩效考核日常工作
四、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一)固定发放部分:仅指基础性绩效工资中体现地区经济进展水平和物价水平部分(占基础性绩效工资的 70%),按月发放
(二)考核发放部分:由基础性绩效工资中体现岗位职责和社会公益目标完成情况(占基础性绩效工资的 3 0%)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其中基础性绩效中的30%部分,满工作量且履行了岗位职责和完成了社会公益目标,无失误与事故的,按岗位级别每月发放;服从学校安排,工作量不满的在3 0%里按比例扣除;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且工作量不满的全额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的30%;工作失误的按学校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