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道德教育的路径探究 3 篇 第一篇 一、大学生道德教育寓于法学课程教学中的重要性 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以及特定的运行机制所进行的教育活动。其追求的目标和效果不仅是为了达成受教育者对符合社会主流价值方向的思想道德相关知识及行为准则的知晓、熟悉和理解,而且是为了促成受教育者对社会所提倡的这些知识及准则的认同、内化,最终实现受教育者思想道德修养的改善和提高。为此,高校普遍都开设了大学一年级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但是就其追求的最终目标来看,仅有系统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是不能达到所期望的目的的。因此,现实生活中的大学生犯罪或者违反伦理道德的现象时有发生,比如,药家鑫和马加爵的故意杀人案,以及大学生盗窃、缺乏信仰、唯利是图、不讲诚信、坑蒙拐骗等现象,不仅揭示了我们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种种不足和欠缺是客观存在的,而且说明在思想道德教育体系的建设中,明显缺乏对法学课程资源的充分利用。在高校教育体系中,法学课程不仅是法学专业学生的必修课,同时也是非法学专业的公共基础课或者选修课,但是大多老师和学生在教与学中注重的是知识的传授与接受,没有深层次地探讨教学中的德育问题,甚至没有意识到其应当是德育的重要课程教学资源。根据大学生道德教育的基本原则,即道德教育应当服从于追求受教育者思想道德修养的改善和提高及服务于社会的进展和文明进步,以及开展大学生道德教育工作的唯一追求目标就是培育受教育者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提高他们为人民和社会服务的思想品质。当代大学生由于生理上和心理上发育尚未完全成熟,思想可塑性大,假如忽视课堂教育这个重要的领域,道德教育就会缺少较大的优势。一个人的世界观的形成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而且在形成中还会有反复。因此,必须把道德教育工作贯穿于教学活动中,让大学生在学习和掌握专业知识技能的过程中,接受潜移默化的思想道德品质的教育,这样才能有助于他们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 二、法学课程教学中进行道德教育的基本路径 在评价大学生是否优秀时,不仅要评价他们学习和掌握知识的能力,同时应从思想道德品质修养和行为两个方面进行评价,因而,在法学课程教学中,采纳法律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有利于使学生掌握道德与法律的平行关系,以及法律与道德的相互交融关系,理解“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为了更好地在法学课程教学中进行大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可以实行下列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