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论文 5 篇 第一篇:高等职业教育成本分担问题讨论 一、当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成本分担的内涵 高等职业教育成本是指为使受教育者接受高等职业教育而耗费资源的价值,一般来说,教育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本文特指高等职业教育的直接成本。直接成本包括个人直接成本和社会直接成本。个人的直接成本是指父母和学生在高等职业教育上的花费支出,诸如学费以及其他与教育相关的杂费、课本费、校服费、交通费等;社会直接成本是投资主体包括各级政府、企业、个人等对教育设施的配置和老师工资的支付等方面的投资成本。具体包括国家或政府对高等职业教育支付的全部费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群众个人集资捐资的教育费用;在校学生不上学而就业期间可能获得的所得税等。[1]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成本分担最初由政府全部承担。上世纪90年代开始,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和高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导致高等教育的财政压力加大,高等职业院校只能通过提高学费的方式来弥补办学经费的不足,学生开始成为高等教育成本的重要分担主体,1997年所有高校基本完成招生并轨和学生缴费上学的改革,我国高等教育收费制度开始全面实施。由此,个人、国家和学校逐步成为高等职业教育成本分担不可或缺的角色,高等教育成本分担与补偿制度正式形成。目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成本主要有五个渠道: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社会团体和公民办学经费、社会捐资集资办学经费、学费和杂费、其他教育经费(主要是产业收入和有偿服务等)。[1] 二、当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成本分担存在的问题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经费整体从2006年到2010年期间逐年增加(表1)。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社会团体和公民办学经费、社会捐资集资办学经费和其他教育经费(主要是产业收入和有偿服务等)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而学杂费比例呈下降态势,但长期以来,学杂费一直是高等职业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总体上来说,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成本分担的问题主要在于政府财政性成本分散仍然偏低,企业成本分担比例不高,受教育者个人和家庭承担比例过高。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财政性经费虽逐年增长但仍然偏低 2006年~2010年,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所占的比重分别是34.44%,35.32%,40.06%,43.11%和46.72%。特别是在2010年,我国高等职业院校的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开始高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