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生法律素养分析 摘要:高职教育并不简单地等同于技能教育,我们同样要肩负着对青年人公民意识、道德修为、法律素养等方面的教育和引导
思想政治教育是时代使命感培育的重要途径之一,如何将公民意识、道德修为和法律素养带入到思政课堂,同时又能够内化于学生的思想之中,是非常值得探究的主题
本文在对高职生法律素养现状及成因做出简要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提出了一些针对思政课如何提升法律素养的途径探究
关键词:新疆高职生;法律素养;思政教育 一、新疆高职生法律素养的主要表现 法律意识是否薄弱的最基本检测方式,并非单纯依靠所储备的法律法规知识对事务做处理,而是在日常生活学习中,是否有逻辑严谨的规则意识、是否对法律有敬畏之心,尤其是当发生在自己周遭的事情非自己所愿时,实行什么样的释疑手段等进行推断
因此,对高职生基本的法律素养教育,不能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地灌输为基础,也不能以课本偏理论的讲授为检验目标;而是结合高职生的实务性特点,有准确的是非推断能力,并且能够在主观意愿与客观要求相冲突时,正确而理智地做出选择
但就目前一些实际情况而言,这种目标导向的法律素养提升任重而道远
(一)规则意识淡薄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成为高校思政课程的原因之一在于将很多对世界、对事物的理解系统化、具体化地讲授,提供给学生一些基本的方法论和认识论
其中就有对事物之间因果联系分析,基本的践行方式就是能否对自己的行为及其行为导致的必定结果和可能性结果的准确推断;又或者,断然割裂这种联系,凡事任意为之,根本不考虑后果,或者轻信自己可以逃脱对后果的承担
例如,在对违纪学生批判教育的过程中,多数情况会询问其是否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校纪校规,得到的答案基本上都是肯定的
换言之,在了解规则的前提下,无视规则的约束力,对规则毫不畏惧的人对法律也不会心存敬畏
对规则不知情、知情却轻信可以钻漏洞、知情却毫无所谓地违反是对待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