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伟业—直营店管理制度嘉华公司直营店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直营店的管理,使之程序化,法律规范化和科学化特制订以下规章制度: 一(考勤管理制度 1、工作时间 1)专卖店员工实行每周 6 天工作制,
所有专卖店由店长每月安排休息,各员工需按表上班,不得擅自更改
(加盟店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另行调整) 2)专卖店营业时间为早上 8:30 至晚上 18:30,专柜按商场要求执行
特别地区的营业时间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营业时间不得擅自更改,如有调整,服从公司安排
(加盟店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另行调整) 3)任何人不得在节假日和周六、日换班休息
员工每月换班不能超过 3 次,店长不得与店员换班
4)换班需填写《换班单》,经店长同意并签字,否则视旷工处理
2、签到 1)员工应于营业时间前 15 分钟到达专卖店,并签到,否则按迟到处理
准时于上班时间穿着整齐制服,全情投入工作
2)员工上下班都须签到,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替他人签到
3、迟到、早退 1)迟到、早退 5 分钟以上的,给予每分钟 1 元的行政处罚,每月累计迟到(早退)3 次作旷工处理
2)工作时还未穿着整齐制服及未能整理好个人仪容者作迟到而论
3)若因为前一天加班时间太长而引起的迟到,店长应视情况处理,在适合范围内的可不计迟到
4、旷工 1)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和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2)迟到超过 45分钟作旷工半天论处
3)旷工 1 天扣罚 3 天工资,当月累计旷工 3 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不于计发当月工资和提成等
4)因旷工或自动离职为公司带来损失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假期及请假制度 1、假期诠释及管理细则 1)事假:员工因私而不能上班的
请事假一般不得连续超过 3 天,或累计全年超过 10 天,否则公司有权辞退
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2)病假:员工因病而不能上班的,包括自然假和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