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协厂管理作业指导书GMP 要求一、良好生产法律规范——个人卫生 1 职员疾病控制及卫生:1.1 健康检验:全部食品操作人员必需在上岗前在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接收健康检验和《 食品卫生法》培训,取得合格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并按要求每十二个月复检一次。病假超出 30 天者,需在健康检验复检后,方可重返工作岗位。全部健康证需存档。1.2 全部些人在每次进入车间前、进食后或从卫生间返回,和接触过废物、垃圾后,均需立即按要求洗手。在车间入口预进间配置足够洗手龙头。1.3 患任何传染性及感染性疾病或外伤者,均必需撤离直接接触食物工作岗位及环境,以避开污染到原料、生产过程或成品。● 手部出现小创口时,需立即通知 QC、生产主管或 QA,用创可贴包扎好再佩戴医用指套或一次性手套方可返回岗位继续工作。●职员必需向生产主管如实汇报健康情况或疾病情况。1.4 企业内不许可在任何地方随地吐痰。吐痰只有在卫生间马桶或水池内,那里能够立即被清洗或冲净。1.5 生产区域内不许可吸烟。任何吃东西、喝东西、吃口香糖等行为不许可发生在生产区域。1.6 手指甲必需修剪整齐,长度不可超出 0.3mm 并保持清洁。2.衣着、首饰及个人物品:2.1 不管生产或停工,任何时候人员必需更换工作服,佩戴发网后才能进入生产车间。2.2 包装区职员和包制区职员工作环境区分。2.3 职员必需正确佩戴发网和口罩。发网孔径小至不至于有头发漏出。戴发网标准以盖过双耳,完全遮住头发为准。2.4 上衣兜内不许可放任何物品。2.5 生产区内不许可穿短裤。2.6 生产区内不许可戴任何首饰和手表。2.7 生产区内不许可戴假睫毛、假指甲或涂指甲油。2.8 个人物品不许可带入生产区域。2.9 生产区域内只许可使用圆珠笔,不得使用铅笔和钢笔。2.10 更衣室内任何个人物品不得放在更衣柜外。2.11 厂内所用手套必需完整、卫生,并由非渗透性材料制成。2.12 任何情况下药品诊疗均不许可在生产区、包装区或仓库内进行,以预防潜在污染产品危险。 3 参观人员、管理人员和协议人员:三全企业 GMP 标准和要求完全适适用于全部参观人员、管理人员和协议人员 4 对工作服要求:4.1 企业为全部相关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鞋。工作服以白色或浅色为宜。工作服和工作鞋不得穿出厂区。企业将提供合理换衣时间、洗衣服 4.2 工作服和围裙等必需最少天天更换一次,需要时可增加更换频率。换下工作服和围裙等需立即集中,不得摆放在生产区域。 4.3 任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