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易激化事件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境内发生的,重特大突发易激化事件的应急处理
主要包括群体性易激化可导致流血事件或可能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各类矛盾纠纷、信访案件、群体性事件
二、工作原则 突发易激化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重特大突发易激化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按本预案的规定,由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本预案指挥部分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协调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三、启动条件和程序 (一)启动条件 1、群体性事件 2、矛盾纠纷、信访案件 3、易激化可导致流血事件或可能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各类事件,单靠本单位、本村屯的力量难以处理的
(二)启动程序: 1、突发易激化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地的村屯、单位,应及时上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等有关部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等有关部门根据村屯、单位提供的情况,及时上报总指挥,副总指挥,并提出启动建议
2、镇突发易激化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根据有关部门、单位、村屯提供的情况,确定启动规模,发布启动命令,落实处理责任
3、各相关部门及成员单位接到启动命令后,迅速达到现场开展工作紧密配合,全力以赴完成事故处理任务
四、组织机构及设置: (一)机构设置: 镇党委、政府组成重特大突发易激化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统一领导全镇重特大突发易激化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政府镇长任总指挥,主管政法的副书记或副镇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综治维稳工作中心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
成员组成:镇武装部、妇联、镇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教育办、民政办、土地所、城建办、经管站、农业办等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部门人员
镇突发易激化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具体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镇司法所所长兼任
根据事件处理工作需要,按成员单位职责,组建 3 个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