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非防爆三轮车运输安全管理措施为了进一步加强井下施工进度,需配备非防爆三轮车入井进行材料运输,确保矿井三轮车安全运转,特制定井下非防爆三轮车运输安全管理措施如下: 一、 凡入井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入井安全培训和行车 线路培训,必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否则不允许下井
二、 入井车辆驾驶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合格的自救器和矿灯,戴好安 全帽穿好雨鞋,严禁穿化纤衣服,严禁带烟火和非防爆电子产品(手机),严禁喝酒后行车
三、 瓦检员每班必须检查各个回风巷道的瓦斯浓度以及有害气体的 浓度,发现超标及时悬挂警示牌,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每班瓦检员必须对回风大巷至少检测两次
四、 入井车辆必须制动器、转向器、喇叭、手刹、和灯光装置齐全有效,车容干净,车况必须 100%完好
五、 车辆在入井前必须要进行详细检查油位油温水位水温,不得有 漏油缺水或带病运转现象
六、 车辆在井下巷道车速不得超过 30km/h,巷道交叉口、转弯处必须提前 30 米减速、鸣笛、变光慢行,速度不能超过 10km/h,各种车辆不得超载超速运转
七、 运转车辆会车时,双方车辆提前 30 米减速、鸣笛、变光,靠管 道侧行驶的车辆必须提前靠边停车,关灭主灯,礼让对方车辆安全通行后方可行驶,确保会车期间行车安全
八、 车辆下坡严禁空挡滑行,同向行驶车辆安全运转间距不得小于 50 米
九、 运送材料、设备的有关规定:1、 载物的高度不得超过 2
5 米,宽度不得超过车厢,长度前端不 超过车厢,后端不超出车厢 2 米,载重量必须符合该车的核定载重,载物必须平稳放好,捆绑牢固
2、 严禁车辆载人,运输材料、设备严禁超高、超宽、超载
3、 出渣车辆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本身高度,严禁行驶过程当中掉渣
4、 送混凝土车辆不得装车超过车厢 2/3,车厢不得漏混凝土
十、行车路线规定1、 对于所有悬挂“非防爆车禁止入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