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加强审计工作意见 一、切实增强对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审计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明确了国家审计的重要地位,《意见》在强化审计的保障和监督作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悟国家和省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重要精神,从全面推动依法治市的高度,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现问题、完善机制,依法审计、秉公用权”的原则,支持审计机关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切实发挥审计促进经济社会健康进展的重要作用
二、充分发挥审计的保障和监督作用 各级、各部门要深化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推动审计监督全覆盖
(一)推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把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省、市重要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作为审计工作重点,尤其要加大对项目落地、资金使用、简政放权等措施执行情况的审计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二)维护经济运行安全
要有针对性地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资金、重点部门的审计力度,密切关注财政、金融民生、环境保护和国有资产、能源、资源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以及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特别要注意发现和反映地方政府性债务、区域性金融稳定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提出化解风险的建议,维护经济运行安全
(三)促进民生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
强化对“三农”、社保、教育、医疗、扶贫等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加大对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以及大气、水、固体废物等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情况的审计力度,探究对乡村两级的审计,推动强农惠农政策和涉农项目落实到位
(四)促进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要密切关注财政资金的存量、增量及资金沉淀等问题,加大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