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运工区起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一、概述: 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员工在起吊操作中的安全作业行为,加强员工安全意识,特编制此措施,此措施经审批、贯彻后执行,此措施只适用于日常安装、检维修工作中的起吊作业。 二、安全措施:1、每月月初由技术员对全员员工进行贯彻《起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2、施工之前,由施工负责人召开班前会,贯彻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任务,讲清安全注意事项,确定安全员,施工人员在措施贯彻页上签字。3、作业前施工负责人必须对施工处的周围环境,巷道条件及顶板情况进行认真观察,做到“敲帮问顶”,发现安全隐患时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待安全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 (一)起吊前准备1、重物是指人工徒手无法搬动需要利用起重工具进行起吊、下放的所有物件。2、使用手拉葫芦起吊设备(重物)前,必须对手拉葫芦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各种部件齐全与否、灵活可靠,发现问题时快速进行处理。严禁手拉葫芦带病起吊设备(重物),严禁使用不能自锁的手拉葫芦。3、锚杆支护巷道起吊设备(重物)必须提前联系打专用起吊锚杆或锚索,且锚杆必须全程锚固,严禁使用支护用锚杆、锚索、钢带以及金属网等作为起吊构件。起吊重物超过 2 吨时,必须采纳φ22×2200mm 以上锚杆,且起吊锚杆数量不少于两根。4、吊挂地点必须设在支护完好、安全可靠的地点,严禁在巷道顶板已离层的巷道内进行起吊。如确需在此处起吊,应联系修护拟定安全技术措施对巷道进行加固,经生产技术科同意后方可起吊。5、起吊作业场所周围 5 米范围以内不得有阻碍起吊作业的设备和材料,并保持退路畅通。起吊作业点两端 5m 处拉网警戒。6、在 U 型棚、工字钢棚等支护巷道起吊设备(重物)时,提前派专人对前后 3 棚检查加固,将背板刹紧、背牢、打齐撑杆、拉条等。葫芦必须采纳三棚连锁起吊,葫芦生根在 U 型棚、工字钢上时,必须对 U 型棚、工字钢进行防倒加固。7、起吊皮带机头或其他固定在地面的设备(重物),必须将地脚螺栓、设备生根锚链、生根钢丝绳和接地连线拆除,环境清理洁净后,方可起吊。8、大巷起吊设备(重物),施工单位要提前办理占道申请,并在巷道两端 20m 处设置临时阻车装置。 (二)起吊作业1、设备有棱角、锐角时必须实行保护措施,与绳接触处加衬垫,以防止切断起吊钢丝绳头。2、起吊作业固定葫芦使用的钢丝绳头、锚链的破断拉力必须大于起吊设备(重物)的 5 倍。如使用导向滑轮,其吨位必须在措施上明确。葫芦与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