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作业安全责任制分散作业小组安全负责人的具体职责有下述几方面:(1)认真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规章管理制度以及本企业和本车间的安全工作指令、决定等,对本组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2)根据生产任务、劳动环境和工人的身体、情绪、思想情况具体布置安全工作,做到班前布置,班后检查。(3)常常教育和检查本小组工人正确合理使用机器设备、电器设备、工夹具、原材料,安全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做到机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及废物合理放置,通道畅通,场地干净。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和安全事故隐患。(4)对本小组工人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并检查其对安全技术操作章程的遵守情况。(5) 认真组织每周的安全活动,做好对新员工、调换工种、复工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6)发生伤亡事故时,应当立即报告领导,并积极组织抢救。除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实行必要的措施外,应保护好现场。组织作业小组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伤亡事故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强抓整改。认真认真填写“员工伤亡事故登记表”,根据相关规定的时间上报。(7)积极组织开展“人人身边无隐患活动”,制止违规违章指挥和违规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安全否决权”。(8)对作业小组的各种安全生产档案资料应做到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