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规章管理规定 规章制度是为了更好的方便管理,那么相关的办公室规章制定是怎样的,以下是我搜集并整理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了加强管理、法律规范行为,特公布此处罚措施,出发实行工资罚款制度,违反制度者罚款。罚款金额集中存放,待数额较多时,用于集体活动经费。 一、 考勤 1、 迟到,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50—11:50,14:00—17:40),周六、周日(8:15—12:00,14:00—18:30).迟到 1-10 分钟罚款 10 元;迟到 11-20 分钟罚款 20 元;迟到 21-30 分钟罚款 30元;30 分钟以上者按无故旷工处理,罚款50 元。连续迟到三次及无故旷工一次者,除罚款工资外,自动离职。特别情况须先向部门主管汇报。 2、 早退,所有员工不得无故早退,违者罚款 50 元/次。若有事请假须填写请假条后经部门主管同意方可,否则按无故早退处理,请假按 30 元/天罚款工资。请假时间不能以休息的时间相互抵消。一个月请假达三次以上者予以劝退。 3、 签到,所有员工不得要他人代为签到,一经发现代签者,代签和签到人均罚款当月工资的 10﹪. 4、 所有员工不得随意窜岗、漏岗。违者罚款 10 元/次。 5、 值班,值班人员在离开办公室的时候须检查灯、饮水机、空调、电脑、打印机等电器是否关闭,插座电源是否切断,门窗是否关好。违反罚款 10 元/次,并追究相关责任。值班人员每值一次班,给与加班费 10 元/次。 二、 办公室行为法律规范 1、 所有员工不得议论他人是非,一经发现罚款 30-50 元/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劝退。 2、 公司组织的培训和会议,员工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迟到每次扣 10 元,缺席每次扣 30 元。 3、 所有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喧哗、吸烟、酗酒、闲聊、吃零食、打私人电话、上网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第一次罚款 10 元;第二次罚款 20 元;第三次罚款 30 元。情节严重、屡犯不改者予以劝退。接听私人电话须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到办公室外进行。 4、 工作期间所有的员工必须佩带工作证。一经发现未实行者扣除 30 元/次。 5、 各部门员工须对所接触到的所有与公司有关的资料、信息保密。对重要的信息要保护、备份。若发现信息泄露、遗失将追究其相关责任,根据情节罚款 50-100 元/次。情节严重者扣罚当月工资的100﹪并予以辞退。 6、 对本部门发生的一切事宜应及时处理,若违反根据情节罚款 10-50 元/次。 7、 所有员工要节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