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安全管理标准1 本标准适用于:化验室2 引用标准:SY6014—94 石油地质试验室安全章程规定SY9584—94 油(气)田容器、管道和装卸设施接地装置安全检查规定3 安全管理规定3.1 人员安全防护(SY6014—94)3.1.1 进入化验室必须穿工作服。3.1.2 制样时,操作人员须戴好口罩。3.1.3 操作酸碱时,必须戴好口罩。3.1.4 从事有毒、有害物质操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专项体检,按月发放保健费。3.1.5 岗位人员严禁用汽油、香蕉水和其他有机溶剂擦洗设备、衣服和地面。3.2 化验操作安全要求(SY6014—94)3.2.1 可燃物质及有机溶剂不可放在电炉、酒精灯及其他火源附近。3.2.2 严禁氧化剂与可燃物一起研磨。3.2.3 水银漏失,应尽快回收,然后在残迹处用硫磺粉处理。3.2.4 产生有害气体或刺激性物质的化学反应,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3.2.5 吸取酸、碱和有害的溶液,必须要使用吸耳球。3.2.6 腐蚀性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不能在烘箱内烘烤。3.2.7 有毒溶剂和废液、酸、碱等腐蚀性溶液,不能倒入水槽和其他室外场地。3.2.8 化学试剂必须要有标签,化学试剂要按危险性和非危险性加以分类,专人保管。3.3 化学试剂存放安全要求(SY6014—94)3.3.1 剧毒药品及贵重物品必须要有保管制度,设专柜加两把锁存放。由两个人专人保管。3.3.2 化学试剂和要存放于阴凉、通风场所,注意防火、防潮及防日晒。3.3.3 潮解、风化性试剂用毕后,除个别试剂可置于干燥器内,应当立即用蜡或火漆等封口。3.3.4 腐蚀性溶液不可放在仪器间,必须要有专门存放地点。浓氨水不可与酸类混放在一起存放。3.3.5 药品、试剂库房必须符合防火、防爆、防潮、防震、通风等要求,库内禁止吸烟。3.4 化验室用水、电、火安全要求(SY6014—94)3.4.1 随试验工序变化及时关闭试验用水。3.4.2 常常检查用水胶管是否老化。3.4.3 遇停水及时关闭水源。3.4.4 化验室应当符合配电、用电要求,不准超负荷用电。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严格防范室内漏电、接地线符合仪器要求。3.4.5 对单相负荷 500W 以上,三相负荷 1000W 以上的设备要固定使用电源插座,不宜随意改动。3.4.6 仪器必须断电方能检测、修理,检测、修理过程当中应在配电盘及有关电源插座处装有明显标志。3.4.7 照明和生产用电线路,要严格分开,配电间须有自动跳闸安全装置。3.4.8 化验室内禁止吸烟和非试验用火。3.4.9 使用可燃气体的实验间,应采纳防爆型电源开关及照明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