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锅炉运转操作章程一、司炉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学习训练,具备应有的安全操作知识,经考试及体格检查合格并持操作证者方可操作
二、工作之前必须检查设备各部位和安全附件(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及通风除尘设备)确认良好后,方可操作
三、锅炉在正常运转中,应连续供水,保持中水位(60%至 70%左右),不准烧低水位和满水
锅炉经“叫水”仍不见水位或水位下降及满水时,应实行措施处理
仍不见水位恢复,应停炉检测、修理
四、每班应冲洗水位表,不得少于 2 次
密切注意两只水位表所示水位是否一致,假如发现一只表失灵时,要立即修复;两只同时坏时,应停炉检测、修理
假如发现水位表有浮油现象,也应停炉检测、修理
五、司炉人员应当定期作自动及手动排汽,以检查和确保安全阀的灵敏可靠
六、锅炉运转中,锅炉压力应控制在额定范围以内
假如发现两只表相差超过规定值时,应设法找出失灵的表,并立即更换
七、为了进一步确保排污阀的密封性和可靠性,每班应开启一次,并在运转稳定时及低负荷时选行排污,排污操作应戴手套
八、锅炉在运转中,严禁在锅炉本体、阀门、人孔、手孔、管道等上面敲击
值班人员必须注意观察锅炉各个部位,假如发现锅筒、炉管、人孔、手孔、安全伐、水位表、压力表、排污伐等有漏水或漏汽,要立即停炉检测、修理
九、每个司炉人员必须带头执行锅炉房的安全章程规定,未获得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外来参观人员未经相关领导部门同意,不准进入锅炉房
锅炉房内、炉顶、炉膛及锅炉四周不准烘烤衣物和堆放其它无关物品
十、锅炉的除尘设备应当保持完好,定期检查并清除所收集的尘埃
发现除尘设备严重失效时,应停炉检测、修理
十一、锅炉运转时,汽压表指针不得超过红线(规定压力),当超过时,应当立即停止燃料供应,并打开安全伐
十二、锅炉每年需进行 1 次外部检查,每 2—3 年对内部进行 1 次检查,每六年作一次超水压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