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设计研究院《考勤管理制度》为规范企业员工工作行为,提高企业管理素质,完善内部管理工作秩序,根据设计院的实际情况,现制定考勤管理制度,作为对员工工作行为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予以颁布
第一条考勤管理制度细则1、公司实行单双休工作制,公司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夏令时:5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45茶歇时间:15:45—16:00冬令时:11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30茶歇时间:15:15—15:302、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制度,上下班考勤均以指纹为依据,如有意外事件,事后向办公室考勤人员说明情况并登记未打卡表单备案
3、原则上,员工每天到公司必须打卡,事先未经批准外出办事或临时有事请假的,事后请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迟到”或“旷工"论处
4、由办公室负责员工每月考勤统计,作为发放员工当月薪资和全勤奖的依据
正式录用员工享有全勤奖,每月 150 元,无旷工、迟到、早退、请假者可享有此奖励
(考勤以电脑指纹为准)5、迟到、早退、旷工(1)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为上午 9:00,晚于 9 点上班者,2 次以上扣除当月全勤奖
晚于 9:10 分以后时间到岗者,均属“迟到"
夏令时早于 17:30 分离岗者,属“早退”;冬令时早于 17:20 分离岗者,属“早退"
(注:方案组设计师以上岗位(含设计师)上班时间可推迟45 分钟,迟到、早退、旷工按公司规定)(2)迟到、早退一次扣款 20 元,迟到、早退一个小时以上者,视为半天事假;一个月内迟到、早退 3 次以上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早退 5 次以上者(包括 5 次)视为旷工一天
(3)上、下班忘记打卡者、无故不到岗者(急诊或偶发性以外事故除外),月底一律按旷工处理
(4)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内有严重的迟到现象,不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