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家长学校规范化标准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校和家庭合作教育为基础,引导学校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推动家长学校按教育规律办学,不断提升家长学校的办学质量,促进家庭教育的发展
二、制定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全国妇联、教育部《全国家长学校工作指导意见》,《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全国妇联、教育部、全国关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
三、指标体系本标准共分 3 级指标,其中 8 个 A 级指标,20 个 B 级指标,42 个 C 级指标
四、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优秀家长学校
全国优秀家长学校规范化标准A1机构建设B1健全家长学校机构组织C1家长学校设有校长
根据国家妇联、教育部等《关于进步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中小学家长学校校长由学校德育校长担任
C2建立家长学校校务管理委员会
家长学校校务管理委员会应由学校干部、教师及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主要职责是规划、指导、监督家长学校工作,并负责家长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C3学校设有家庭教育研究室(组)
学校家庭教育研究室(组)可根据学校的实际,可以单设,也可以由其他科室兼设
主要职责是具体研究指导学校的家庭教育及家完长学校课题研究、课堂教学研究等
B2善机构设施C4在学校门口挂规范的家长学校校牌
校牌应规范,要挂在与学校校牌同等的位置
这样有利于强化家长的学员意识
C5有家长学校教学、教学研究和活动的场所
主要是教室、家庭教育研究室、会议室等
这些场所有利于以课堂教学的形式向家长进行科学家庭教育知识的传授
C6有家庭教育阅览室
可以与教师阅览室合用,也可以单设亲子阅读角
学校图书室、阅览室要保证家庭教育的相关书籍拥有量不少于 100 册,刊物不少于 3 种
A2 日常管理B3制度管理C7建立完善的制度
包括:《家长学校章程》、《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