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及建筑物预定买卖协议第一条 买卖双方本土地及建筑物预定买卖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缔结: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买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均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并有权进行本次买卖活动。第二条 标的本协议所述的标的为:(以下简称“房产”)房产名称:房产地址:房产面积:土地面积:建筑面积:土地属性:房屋状态:产权情况:第三条 交易方式本次土地及建筑物的交易方式是:甲方向乙方提供房产的预定购买服务。乙方需要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定金,甲方收到定金后,预留该房产并将其暂停销售。假如在规定时间内乙方确认购买,甲方向乙方出具“房产预定协议”。第四条 定金本次交易的定金为: 定金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支付宝等)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所需文件1.甲方所提供的房产售价为:(单位:人民币/万元)。2.乙方必须支付房产价款的 100%。款项支付期限:定金到期日之前 30 日内支付。3.甲方开具发票时间:购房款在本协议签署后 15 日内打款,向甲方出具发票。第六条 转让本协议项下的买卖双方同意,在转让前必须关注以下几个条件:1.转让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2.转让方已全额支付该房产的所有款项。3.本协议以及相关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甲方同意该房产的转让权已广为公众所知。4.转让方应保证该房产的保障性住房资格符合相关规定,且没有被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或被其他司法或行政机关实行强制措施。第七条 违约责任1.买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定金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2.买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房款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3.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办理房屋产权证书过户的,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日期办理产权过户。第八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本协议的签署、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2.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假如产生争议,双方应积极以诚信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第九条 附加条款1.买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规定,根据协议的约定付款,并在协议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2.未尽事宜,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仲裁解决。第十条 协议生效本协议涉及房屋预售事宜,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第十一条 其他1.本协议一式两份,卖方和买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与双方签署的其他有关协议共同构成完整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