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和挖掘文明施工承诺书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和挖掘文明施工承诺书 因煤气管网安全运转建设,我单位需要临时占用、挖掘海珠区江燕路、江南大道南,实施煤气管道工程
为了进一步确保城市道路挖掘(施工)文明施工和交通安全畅通,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关于法律规范市政工程文明施工围蔽设施的通知》(穗建筑[2001]218 号)、《关于加强市政园林和管线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市政园林[2001]1273 号)的要求,保证在施工期间减少城市市容市貌和交通带来负面影响
施工过程当中保证根据下列规定和要求执行: 一
在施工现场悬挂《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或《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许可证》
根据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施工范围采纳标准的围蔽设施进行围蔽作业
严格根据经批准的施工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实施
合理配置人力机具,避开在交通高峰和繁忙期间进行施工
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交通导向标志,夜晚设置警示灯具
对车辆和行人影响较大的工程施工,除做好交通疏导措施外,并设置专人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疏导交通
及时对施工范围的道路进行检测、修理,确保施工范围的交通安全和畅通
施工材料、机具摆放不得超出施工围蔽范围,临时占道施工现场不得设置与施工无关的生活配套设施
大型施工现场确需设置仓库、临时办公室等临时设施,应在不影响交通和行人的前提下,根据批准的位置设置,但不得设置竹、木结构等影响城市景观的临时设施
大型机械施工作业尽量安排在晚上 10 时 30 分前完成,并实行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噪音和施工产生的粉尘
施工产生的余泥要及时清运,余泥堆放最长不得超过 24 小时,重点路段要立即清运
运载散件物料、施工垃圾的车辆必须经过资质审查合格,持有准运证件,不得向路面排放
避开影响城市市容和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