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x 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范文实施意见方案范文 6根据某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政府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示范作用,充分利用大数据先进理念、技术和资源,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效劳和监管,推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在行政管理领域的应用,建立起全市信用联动奖惩机制,加快诚信某建设步伐,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重要意义要深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是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示范带头作用的重要举措;是提升社会诚信意识、增强政府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是培育开展信用效劳市场和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迫切要求
二、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使用范围各级行政机关及具有管理、效劳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应广泛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依法要求相关市场主体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效劳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作为相应社会管理和经济活动的必要条件或重要参考依据
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重点领域有:1
政府集中采购招投标
在政府集中采购招投标过程中,将采购供给商的信用记录作为参加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时的重要审查依据之一,严格审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对于信用记录良好、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在评审环节优先扶持,对于信用记录不佳的企业,不列入供给商名单
土地使用权出让
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投标过程中,对参加土地使用权出让投标企业、个人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进行审查,作为其某能力和资质评判的参考依据之一
建筑工程招投标
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及公共工程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对招投标企业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进行审查,作为建筑工程招投标资格预审、评标、定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国有资产产权交易
在国有资产产权转让过程中,对受让人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进行审查,对于未提供信用报告或报告显示信用不良的,不得列入受让人候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