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医疗机构消毒技术法律规范修改版2024 年医疗机构消毒技术法律规范修改版 一. 实施时间: 8 月 1 号
二. 各项定义: 1
清洁: 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 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清洗: 去除诊疗器械、 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 流程包括冲洗、 洗涤、 漂洗和终末漂洗
清洁剂: 洗涤过程中帮助去除被处理物品上有机物、 无机物和微生物的制剂
消毒: 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 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消毒剂: 能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并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高效消毒剂: 能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所括分枝杆菌) 、病毒、 真菌及其孢子等, 对细菌芽孢也有一定杀灭作用的消毒制剂
中效消毒剂: 能杀灭分枝杆菌、 真菌、 病毒及细菌繁殖体等微生物的消毒制剂
低效消毒剂: 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的消毒制剂
灭菌: 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 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灭菌剂: 能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 , 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
高度危险性物品: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 器官、 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破损皮肤、 破损黏膜的物品, 一旦被微生物污染, 具有极高感染风险,如手术器械、 穿刺针、 腹腔镜、 活检钳、 心脏导管、植入物等
中度危险性物品: 与完整黏膜相接触, 而不进入人体无菌组织、 器官和血流, 也不接触破损皮肤、 破损黏膜的物品, 如胃肠道内镜、 气管镜、 喉镜、 肛表、 口表、呼吸机管道、 麻醉机管道、 压舌板、 肛门直肠压力测量导管等
低度危险性物品: 与完整皮肤接触而不与黏膜接触的器材, 如听诊器、 血压计袖带等: 病床围栏、 床面以及床头柜、 被褥疮 : 墙面、 地面、 痰盂(杯) 和便器等
灭菌水平: 杀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