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最新《征兵体检标准》2024 年最新《征兵体检标准》 第一章外科 第一条男性身高 160cm 以上,女性身高 158cm 以上,合格。 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条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一)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 kg=身高 cm110)的 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二)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 第三条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四条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乳腺肿瘤,不合格。单纯性甲状腺肿,条件兵不合格。 第五条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下列情况合格: (一)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 (二)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 1 年后,X 线片显示骨折线消逝,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条件兵除外); (三)关节弹响排除骨关节疾病或损伤,不影响正常功能的; (四)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仅陆勤人员); (五)轻度胸廓畸形(条件兵除外)。 第六条肘关节过伸超过 15 度,肘关节外翻超过 20 度,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存在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七条下蹲不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 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 7cm(条件兵超过 4cm),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轻度下蹲不全(膝后夹角≤45 度),除条件兵外合格。 第八条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逝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九条恶性肿瘤,面颈部长径超过 1cm 的良性肿瘤、囊肿,其他部位长径超过 3cm 的良性肿瘤、囊肿,或虽未超出前述规定但影响功能和训练的,不合格。 第十条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 3cm 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第十一条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 3cm 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 10cm 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第十二条脉管炎,动脉瘤,中、重度下肢静脉曲张和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条件兵不合格。 第十三条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肛旁脓肿,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