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林业改革中带有根本性的基础工作,是林业实践 三个代表 的要求,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林业事业进展的内在要求。我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进展的决定》(中发[xx]9 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闽政[xx]8 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根据市局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将改革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二、主要做法(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艰巨的系统工程,改革的成功与失败都将直接影响我区的林业进展。为此,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成立了洛江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分管林业的副区长谢工农同志任组长,区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司法局、农水局、民政局等有关单位的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林业局,具体负责指导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二是明确职责。8 月份,洛江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洛政文[xx]87“号),根据 区组织领导,乡镇组织,村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 的工作机制,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改革范围、基本原则、方法步骤等诸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部署,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为地方政府的年度目标任务。各乡镇和改革村也相应成立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区林业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为一项头等大事来抓,积极当好参谋,全力协助当地政府搞好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我局实行每个乡镇由一名局务会成员和一名林政股干部负责挂点,对所挂点乡镇的改革工作进行必要的技术服务和适时指导,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三是加强骨干力量。各乡镇把林业站工作人员从繁忙的农村工作中抽出来,全力以赴地开展林权制度改革,确保改革按时保质完成。四是拨出专项经费。区政府及时拨出专项经费 5 万元,用于业务培训,购置办公设备和活动经费。我局和各乡镇也相应配套经费,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由于各级政府对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始终保持着清醒的认识,并建立了强有力的领导机制和工作责任制,使我区改革得以顺利进行。(二)加强学习,集中培训,广泛宣传,深刻理解林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和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