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潜水打捞行业协会沉船打捞标准合同》(总承包价―分期付款)________年__月__日 ________(签署地) ( 以 下 称 公 司 ) (以下称打捞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
双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打捞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的船舶
船舶船名 船籍 注册地 总长/型宽/型深 设计吃水 总吨/净吨/载重吨 货物详情和性质 船舶位置、状态及作业工地情况 本合同中术语“船舶”应包括任何性质的船舶、艇筏、财产或其部件,包括装载于其中或其上的任何物品,诸如但不限于本条描述的货物和燃料
2.服务打捞方同意在履行合同时做到应有的谨慎,并尽量在第 10 条规定的地点交付或处置船舶
在与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性质不起冲突的前提下,打捞方要以应有的谨慎防止和减小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打捞方应提供本合同附件 1 所载明的人员、船艇、设备,这些人员、船艇,设备应当是打捞方根据船舶状况、位置以及工地情况认为在服务过程中所必须使用的
打捞方的作业方法应按照附件 2 的约定,并且应当使用附件 1 中列明的人员,船艇和设备
3.价格和支付条款3.1 打捞总承包价(大小写): 3
2 延误费率: 元/天3.3 支付方式: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第四期 3.4 所有向打捞方支付的款项应按照以下约定的银行帐户和货币进行支付:开户行: 开户名: 帐号: 货币 : 3
5 总承包价的每期付款都应按本合同约定,在合理期限内完全并不可撤销地由打捞方取得
本合同下所有应向打捞方支付的费用,应该没有任何折扣、扣除、抵销、留置、索赔或者反索赔
6 根据本合同支付的所有款项,打捞方应尽快给公司开具发票
如果打捞方在合同约定期限的 3 个银行工作日内未收到公司应支付的款项,则该款项应按年息 %记取利息
7 如果公司在约定期限 7 日内未支付合同应付款项,或者应打捞方的要求,根据第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