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临江至南门公路改建工程合同编号:JT-2007-D4 施 工 合 同建设单位: 开 县 交 通 局 (盖章)施工单位: 重庆市开县华兴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盖章)二 ○ ○ 七 年 九 月 目 录正本一、合同书……………………………………………………1二、补充合同…………………………………………………4三、廉政合同…………………………………………………5四、安全生产合同……………………………………………8五、合同专用条款……………………………………………11六、合同通用条款……………………………………………14七、开县交通工程承包人违约处罚实施细则………………59八、投标单位工程量报价清单(修正后)…………………67一、合 同 书鉴于业主为修建 开县临江 至 南门 公路 改建工程 D4 合同段工程并接受了承包人对该项工程合同的投标书,现由开县交通局(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和 重庆市开县华兴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承包人”)为另一方于 2007 年 9 月 6 日共同达成并签订本协议如下: 1.合同段 K 15 + 000 至 K 18 + 000 长约 5.0 km,宽 5.5 m,桥梁 km,及其相应构造物工程等。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即:(1)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合同谈判中澄清文件);(2)中标通知书;(3)投标报价书及投标书附录(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问递交和确认并经业主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果有);(4)合同专用条款(含数据表和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5)合同通用条款;(6)技术规范(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7)图纸(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8)工程量清单及预算;(9)投标书附表(辅助资料表)(10)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3.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4.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叁佰零壹万柒仟零壹拾叁 元(¥3017013 元)。5.由于业主按本协议书第 6 条所述给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在此立约:保证在各方面按合同文件的规定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的修复。6.作为对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复的报酬,业主在此立约:保证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7.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之后,在投标书附录中...